黑龙江省教育厅结合当前省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与教育教学实际,发布了关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最新通知,该通知对开学时间、疫情防控、安全保障及教育教学安排等关键环节作出了明确部署,旨在确保全省师生员工健康安全,维护校园正常秩序,平稳有序推进新学期各项工作。
统筹安排,错峰错时有序开学
根据通知要求,黑龙江省各地市、各学校将按照“属地统筹、一校一策、错峰错时”的基本原则,科学确定开学时间,高校(含高职院校)原则上安排学生在8月下旬至9月中旬分批次、错区域、错层次返校报到,中小学(含中等职业学校)及幼儿园的开学时间,则由各市(地)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确定,并提前向社会公布,确保开学工作平稳、有序、安全。
通知特别强调,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开学或组织学生集体补课,对于因疫情、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校的师生,学校需建立“一对一”沟通机制,并做好线上教学预案,确保“停课不停学”,保障每一位学生的受教育权。
精准防控,筑牢校园健康防线
疫情防控仍是本次开学工作的重中之重,通知要求,各地各校必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、侥幸心理,持续抓实抓细常态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。
- 健康监测与信息排查: 所有师生员工在开学前需进行连续7天的健康监测,并如实报告个人及共同居住人的健康状况、行程轨迹,学校需全面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的旅居史、接触史,建立“一人一档”健康管理台账,精准排查风险人员,并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。
- 返校要求: 师生员工须持健康码绿码及开学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,处于中高风险区、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尚在治疗、隔离、健康监测期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,待所在区域降为低风险区或完成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后,经学校批准方可返校。
- 校园管理: 开学后,校园将实施相对封闭管理,严把校门关,校外人员非必要不入校,确需入校的需核验身份、扫码测温、查验核酸证明并实名登记,学校需加强公共场所(如教室、图书馆、食堂、宿舍、卫生间)的通风消毒,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、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等。
- 应急准备: 各地各校要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,备足备齐防疫物资,设置充足的校内健康观察区(隔离室),并与属地卫健、疾控部门保持紧密联动,确保一旦出现疫情,能够快速响应、有效处置。
全面保障,营造安全育人环境
通知指出,安全是开学工作的基础,各地各校要在开学前集中开展一次覆盖校舍安全、消防安全、校车安全、食品卫生安全、实验室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,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。
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,在开学后通过开学第一课、主题班会等形式,广泛开展防疫知识、交通安全、防溺水、消防安全、食品安全等专题教育,提升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对于学生的心理健康,通知也予以高度重视,要求学校密切关注学生返校后的情绪状态和心理变化,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疏导与支持,帮助学生尽快适应校园生活。
精心组织,确保教育教学质量
在教育教学方面,通知要求各学校要科学制定、严格执行新学期教学计划,确保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,要做好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的有效衔接,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精准分析,有针对性地调整教学策略,特别是对因疫情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,要给予个性化的辅导与关怀,确保教学质量不打折扣。

要持续深入推进“双减”工作,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作业设计质量,丰富课后服务内容,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。
黑龙江省此次发布的开学通知,全面细致,导向明确,充分体现了对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高度负责,以及对教育事业有序发展的科学统筹,它既是对新学期工作的全面部署,也是一份面向社会的庄严承诺,随着各项措施的落地落实,黑龙江省的校园必将以安全、整洁、有序的面貌,迎接莘莘学子的归来,开启充满希望的新学期篇章,广大家长和学生应及时关注本地教育部门及学校发布的具体通知,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,共同守护校园的宁静与美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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